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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

【业务综述】
    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实行车改公务员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
【客户对象】
    借款人是南京市公车改革涉及的公务员。
【贷款人基本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合法收入、享受车改补贴。
3、持有我行的车改卡,车改补贴划入我行车改卡中结算。
4、已付20%(二手车付50%)以上购车款的发票或证明。
5、能提供有效的担保。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1、本行发放的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所购车辆全部价款(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80%(二手车不超过50%),同时借款金额应不大于借款人可核实家庭收入的60%。
2、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借款到期日应控制在借款人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之内。
3、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适当可以下浮,最多不超过10%。
4、还款方式分为一次还本付息和分期偿还两种,由借款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但原则上1年期以上的贷款必须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公务员车改汽车消费贷款原则上不可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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