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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车营运证质押贷款

【业务综述】
    个人出租车营运证质押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以本市客运管理处签发的未到期出租车营运证作质押的人民币贷款。
【客户对象】
    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需具有在本市客运管理处签发的未到期的出租车营运证,且车辆牌照为苏AB,借款人从事出租车营运行业。
2、借款人经济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无负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其负债与担保未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1、以1年2.8万元为基准,根据营运证距到期日的所剩年限折算金额为抵押值总额,抵押率不超过60%,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营运证有效期,且最长不超过3年。 
3、个人营运证质押贷款利率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4、还款方式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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