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 |
| 【业务综述】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是指个人以产权明晰、且未做其他抵押的座落于本市的住宅或商用房为抵押,向我行申请贷款的业务。 【客户对象】 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居民。 【贷款基本条件】 1、有合理的借款用途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借款人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资信记录。 3、用于抵押的房产应产权明晰、未设定其他抵押且不在拆迁范围内,变现能力强,房龄原则上不超过15年。 4、以住宅抵押的需提供第二住所证明或安置承诺书。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1、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起点额度为一万元,贷款最高金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 2、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按我行规定执行。 4、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贷款可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必须采用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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