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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客户债券买入

业务概况:
    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可以通过债券买卖的方式流通,企事业客户向我行提出债券买入申请,与我行签定债券买卖协议,通过我行在银行间债券二级市场上办理债券买入交易,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债券可以通过持有一段时间后在二级市场卖出,或持有到期。

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事业法人。

业务申请条件
1、与我行建立债券结算代理关系,委托我行在中央国债公司以客户的名义开立丙类债券托管帐户;
2、企业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
3、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
1、客户向我行提出购买债券的意向;
2、我行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达成交易,确定债券价格、数量等要素,通过“代理系统”或书面合同方式签署正式的代理债券买卖合同;
3、客户根据代理债券买卖合同向我行指定帐户划拨买券资金和手续费,我行确认资金到帐后依照结算指令办理债券买入结算,将债券过户到客户的丙类债券托管帐户上;
4、交割次日,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债券是否到帐,也可通过我行的结算系统查询,并索要交割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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