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押汇 |
| 产品简介 出口商凭国外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在货物发运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单据并提交我行要求议付。此时,客户可以出口全套单据为质押,要求我行提供在途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方式被称为出口押汇。 功能特点 1.客户在办理押汇业务后,可比正常出口程序提前利用出口款项,最大效用地使用资金; 2.押汇手续简便,操作快捷,若符合条件,当天申请,即日入帐; 3.在开证行拒付的情况下,我行有权向出口商追索款项。 申请条件 1.必须是具备经营出口业务权限的各类企业; 2.资信状况和经营效益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公司; 3.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在我行开有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帐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结算量。 办理程序 1. 出口商填写《押汇申请书》; 2. 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交给我行,并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及进出口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 审查无误后,我行按一定比例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将余款支付给出口商。 出口押汇货币 出口押汇货币为美元、欧元、日元、澳元、港元、人民币等币种。 出口押汇金额 出口押汇金额原则上为所提交单据金额的90%。如根据以往收汇记录、能准时收汇且出口商在我行有往来帐户的,可按单据金额的100%提供押汇。经开证行或保兑行承兑的远期出口信用证押汇,可按单据金额的100%办理。 出口押汇利率 押汇利率以押汇当日同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础加一定幅度。 进口押汇期限 出口押汇是短期融资业务,押汇天数以押汇日到收款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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