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包贷款 |
| 产品简介 如果出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在需要融资的时候,南京银行可以凭国外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为还款依据向客户提供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支付生产或收购信用证项下产品的开支及其他从属费用,解决客户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功能特点 1.出口商可以获得短期资金周转,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等。使出口贸易得以顺利进行; 2.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直接用途,我行可提供比例较高的打包贷款额。 申请条件 1.所持的有效信用证正本需由资信良好的海外银行开立,且信用证条款必须经我行核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必须交南京银行进行议付; 2.须有出口亏损弥补来源,有齐全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恪守信誉; 3.应向我提供有关外销合同,如属代理出口须提供代理协议,以便我行了解有关贸易背景; 4.应向南京银行提供财务报表,以便我行了解您的财务状况。 办理程序 1.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向我行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 2.向我行提供信用证正本及出口合同,如属代理应提供有关代理协议;我行对信用证及其修改的真实性、条款等项内容进行审核; 3.与我行签定《打包贷款合同》,出口商将信用证正本留在我行作为质押品,获得我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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