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交易规则 |
| 第一条 交易资格 凡在南京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客户,在本行营业网点注册网上银行后,即具备交易资格。 第二条 交易场所 南京银行网站网址:http://www.njcb.com.cn。 第三条 交易功能 企业网上银行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及客户申请功能的不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交易功能。其中主要交易功能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代发工资、预约服务、客户服务等。 第四条 交易时间 本行网上银行对企业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企业客户办理转账汇款、批量代发等业务须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 客户使用网上银行,应按照本行网站“资费公告”中的有关收费标准缴纳相应服务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交易限额 专业版客户单笔转账限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限额。 第七条 交易风险提示 为保障客户信息资料和资金安全,企业客户应指定数字证书使用者,严格规范数字证书的使用操作。交易完成后及时将USBKEY从计算机上拔出,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并经常更换密码。凡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操作,本行均视为企业客户所为。 客户在操作时应依照本行的提示和说明进行交易,交易完毕立即退出登录。若遇交易中断或交易异常的情况,客户应认真核对账务信息,有问题请及时与本行联系。 第八条 交易资格冻结 USBKEY密码连续3次验证未通过,USBKEY将被锁住密码,密码被锁后客户可到本行指定机构办理解锁手续。专业版客户操作员密码一天之中3次验证未通过的,操作员将被临时冻结,次日自动解冻。普通版账户查询密码一天之中3次验证未通过的,账户将被临时冻结,次日自动解冻。客户网上银行交易资格冻结期间不影响客户柜面交易。 第九条 其他交易事项 客户在进行转账、代发工资等交易时,须遵守本行及有关机构的业务规定。 第十条 交易异常 因网络故障、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网上银行无法正常运行时,客户可到本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附则 本交易规则由南京银行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本交易规则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