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产品名称:2007年第七期金梅花人民币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理财期限:1年(360天/年,实际理财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预期年收益率:5.1%
5、认购金额:50000元人民币,并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6、销售起始日期:2007年9月17日
7、提前终止条款:理财期限内,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无提前终止权。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只能按实际持有期限获得相应的收益。
8、购买当日即开始计算收益。
9、理财收益的相关税收,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产品不提供账单。
11、在理财期限内,我行每季度末公布一次配置资产的市场信息。如需查询,请登陆www.njcb.com.cn。
二、产品认购
1、认购便捷:发行时客户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南京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即可购买。到期兑取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收款凭证办理;如委托他人代理支取的,需同时出具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质押条款:客户凭本产品的收款凭证可以在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质押贷款。
三、产品特点
1、本金安全——100%本金保证。
2、收益高——本期产品预期收益率有望高于同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投资方向明确——本期产品投资对象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的“证券投资(收益可选择)资金信托计划四期”以及类似信托产品。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运用渠道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和交易所市场新股申购,其中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为信托计划资金的主要运用渠道。
4、提前终止权——理财期限内,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无提前终止权。本理财产品的配置资产为稳健型的信托投资计划,信托投资公司制定了严密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对信托计划设立了止损点。当信托投资公司执行止损时,信托计划终止,理财产品同时终止。
四、理财收益及本金兑付说明
1、本期产品预期投资期限为1年,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只能按照实际理财期限计算相应的收益。
2、预期收益计算如下: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5.1%*理财期限/360
五、清算和信息公告
1、收益与本金支付:产品终止,客户持收款凭证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兑取本金和收益,逾期兑付期限内不计付任何收益或利息。
2、产品终止的信息公告:产品终止,我行将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告知客户兑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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