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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1号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2009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9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9年到期国债品种和条件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1.200431日至3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83%

  2.200441日至4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83%

  3.200451日至5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83%

  4.200471日至7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00%

  5.200481日至8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00%

  6.2004101日至1028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六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00%

  7.20041029日至10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六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8.2004111日至11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六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81%

  9.200631日至3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10.200641日至4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11.200661日至6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14%

  12.200691日至9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9%

  13.20061110日至11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9%

  ()按年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1999年记账式(二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4.72%,于429日到期。

  2.1999年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10年,浮动利率,2009年付息年利率为4.44%,于93日到期。

  3.1999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3.30%,于923日到期。

  4.2002年记账式(六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00%,于66日到期。

  5.2002年记账式(十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39%,于816日到期。

  6.2002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64%,于823日到期。

  7.2002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93%,于126日到期。

  8.2004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4.42%,于420日到期。

  9.2004年记账式(八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4.30%,于1020日到期。

  10.2006年记账式(四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2.12%,于417日到期。

  11.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于71日到期。

  12.2006年记账式(十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2.34%,于717日到期。

  13.2006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3年,年利率为3.39%,于1016日到期。

  14.2006年记账式(十七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2.29%,于1016日到期。

  15.2007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期限2年,年利率为3.42%,于611日到期。

  16.2008年记账式(九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3.42%,于610日到期。

  17.2008年记账式(十六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3.34%,于98日到期。

  18.2008年记账式(二十四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1.28%,于128日到期。

  ()贴现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按面值偿还:

  1.2008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期限6个月,于124日到期。

  2.2008年记账式(二十一期)国债,期限3个月,于213日到期。

  二、其他有关事项

  ()2009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凭证式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2004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2006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资金由原售出机构直接支付至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20063年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持有时间不满3年,20072年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持有时间不满2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支取扣息方式扣息后支付本息,具体扣息方式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9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附息国债2009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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