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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100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南京市东苑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宋帼芸监事长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九年度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所有参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变更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政策。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委托贷款业务会计政策》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变更程序规范。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第一项议案还需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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