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表彰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南京银行(本部)成功通过本次复查,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辖内盐城分行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这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南京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金融服务“促融合”,文化建设“有实招”,奉献社会“显担当”,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统筹推动全行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整体经营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口碑。盐城分行聚力做好“党建引领发展、党建融入发展、党建保障发展”三篇文章,深耕盐阜大地,精益金融服务,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实践,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南京银行将发挥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引领作用,坚守金融本源,秉承初心使命,扛起责任担当,全方位融入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更好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金融力量、续写文明篇章。